赵小锋律师自执业以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注重法学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曾代理多起标的额巨大民商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业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满意法务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不断提升自身法学理论素养。长期坚持法学理论学习,通过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课程、参加“北京大学民商法实务前沿高级研修班”等多种方式,不断汲取新知识、新理论。长期坚持法学实务问题研究,著有多篇法学学术文章,其中《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思路》发表于《审判研究》2020年第2期,《主债务人破产后对保证人是否应当停止计息——《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2款的理论分析与司法实践》发表于《平凉律师》第1期。
二是高标准提供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执业以来,曾代理某商业银行2.8亿余元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代理某资产管理公司4.3亿余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件,代理多起标的额在千万元以上重大经济案件,代理多起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担任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行、甘肃红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以专业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各顾问单位的一致认可。
三是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多次为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会员企业、平凉市崆峒区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会员企业进行“公司法律实务”“《民法典》亮点解读”“《民法典》时代汽车销售领域法律实务与风险防范”等法治宣讲。多次赴平凉市崆峒区赵堡中学、峡门中学等学校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法治宣讲,其中赴平凉市第五中学进行《民法典》校园宣讲活动被《甘肃日报》《平凉日报》等多家媒体专题报道。担任平凉市崆峒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律师,常年为辖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担任平凉市崆峒区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平凉市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累计开展各类公益法治讲座近3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