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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战有其国际法框架效应,主要体现在中美双方会优先依据WTO协定证成本国贸易措施符合国际法,同时指责对方措施欠缺国际法依据。随着WTO体制被边缘化,中美贸易战的美国国内法根源问题开始凸显。长期以来,美国基于嵌入式自由主义理念分配贸易规制权,由行政主导贸易自由化进程,由立法主导国内调整援助政策。受国内法律和政治因素所限,美国总统行为与国会立法相互脱节,贸易自由化常与国内社会稳定政策脱钩。美国政府转而基于新嵌入式自由主义、新重商主义等理念,试图将国内矛盾转嫁给贸易伙伴。随着拜登政府重拾国际多边主义,我国当前应未雨绸缪,以考虑加入CPTPP协定为契机,从增强贸易多边体制包容性的角度,认真对待相关条款,判断其可接受程度,寻求与美国政府达成共识,减少未来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法根源的负外部性。
关键词:中美经贸摩擦;贸易战;美国法根源;嵌入式自由主义;CPTPP协定;WTO争端解决体制;TPP协定;拜登政府;中美关系
创新点:当前主流研究主要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适用的角度讨论中国贸易战中法律问题与应对策略。本文认为,贸易具有国内/国际两个面向,当国际法制度式微,难于约束一国单边主义贸易措施时,有必要从该国国内法的层面分析采取相关措施的国内法根源。按此思路,美国之所以要挑起贸易争端,主要是因为受国内三权分立制度的掣肘以及中国崛起的挑战,其长期奉行的“嵌入式自由主义”不再具有可行性。奥巴马政府的“新嵌入式自由主义”与特朗普政府的“新重商主义”均试图通过“内病外治”的策略,缓解贸易自由化与贸易成果公平分配的紧张关系,虽然有所成效,但给整个国际社会造成巨大制度困扰。由于引发中美贸易战的美国法根源仍然存在,拜登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的调整不会根本改变当前国际贸易法的困境。
一、
中美贸易战所涉美国国内措施及国际法的缺位
二、
美国贸易规制与调整援助立法间的制度错配
三、
美国制度错配的“内病外治”方案及对中国的影响
四、
中国未来应对美国单边主义的策略